「人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

員工福利

我們鼓勵員工不斷充實自我,持續學習力及提升競爭力。不斷的創造及
超越,一起與公司實現共同企業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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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華製粉食品 好福利

我們深信「人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如何讓每一位員工能安心工作並全力發揮其專長,是公司所應努力追求的目標,因此為吸引優秀人才,
本企業提供穩定薪資,建置優渥的福利制度與優質的工作環境,讓員工樂於為聯華實業付出。本公司各項福利措施如下:

利潤與成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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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公司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兼顧留才與股東權益本公司公司章程明訂年度如有獲利,應以不低於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千分之五分派員工酬勞。
106盈餘年度實際提撥配發員工酬勞為當年度獲利狀況之百分之一(高於公司章程所訂千分之五),以激勵員工長期投入對公司的貢獻。
 
 
多元化福利措施

完善的保險及退休計畫

  • 健全的勞保、健保制度,提供員工基本保障。
  • 規劃完善的團體保險,包括壽險、意外險、意外醫療險、住院醫療險、癌症險;
  • 員工亦可自費為其眷屬加保團體保險。
  • 為駐外及海外出差人員增額加保意外險,讓工作更安心、出差有保障。
  • 依法成立職工退休金監督管理委員會,並依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準備金。

 

了解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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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制度

依循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的規定,訂定員工退休相關辦法,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監督執行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發給等相關業務,並按月提撥退休金至勞工個人退休專戶,員工參與退休計畫比率100%。

 

1.於94年6月30日(含)前入職之員工,享有舊制退休金年資,惟自員工自由選擇為新制退休金資格後,始享有新制退休金年資。舊制退休金皆按每位具舊制退休金年資者之2%月 薪資,由本公司按月提存至中央信託局舊制退休準備金帳戶。截至2017年12月底止估計舊制應計退休準備金負債金額約為47,597仟元,本公司營運資金足供支應。配合勞基法第 56條修訂,已於當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退休條件之勞工,將於次年度三月底 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

 

2.新制退休金則依每位享有新制退休金資格者之勞工退休金級距,按月提撥6%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除雇主固定提撥6%之退休金外,員工另可依個人意願選擇退休金級距0%~6%不等之退休金,提存至個人退休金專戶中。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1)任職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2)任職二十五年以上者。
(3)任職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3.舊制退休金之計算方式:
(1)在勞動基準法實施前即在本公司工作者計至七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者,每滿一年給與半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最高以三十五個基數為限。
(2)在勞動基準法實施後(七十三年八月以後)始在本公司工作者,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者,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3)以上勞基法實施前後之退休金合計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4.舊制退休金之計算方式:
(1)在勞動基準法實施前即在本公司工作者計至七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者,每滿一年給與半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最高以三十五個基數為限。
(2)在勞動基準法實施後(七十三年八月以後)始在本公司工作者,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者,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3)以上勞基法實施前後之退休金合計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